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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发展“论点+”④┃强化“四个支撑”,夯实高质量发展“基本盘”

河南健康网 2022-04-11467019

 

 (文章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详文如下

  当前,中医药振兴发展迎来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作为中医药工作者,要进一步增强民族自信,坚持传承创新,深入发掘中医药宝库中的精华,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这是时代赋予我们不可推卸的职责和使命。

  作为国家四级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医医疗机构的发展亟待四个方面的有力支撑,从而夯实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盘”。

  强化组织框架支撑

  当前,国家、省、市、县“四级”中医管理机构体系仍不健全,地级市、县基本没有专设中医药管理机构,国家对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在基层难以切实贯彻落实。需要强化中医药组织框架支撑,加强顶层设计。充分发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统筹规划和领导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需要,增加中医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建立健全中药资源管理体制,加强对中药资源管理和中药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2019年1月“南阳市中医药发展局”挂牌成立,成为与南阳市卫生健康委并列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之一。因此,要真正加强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为中医药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强化制度设计支撑

  《中医药法》出台后,国家为了推进法规的贯彻落实,相继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推动中医药发展的文件举措。相关法规和政策的出台,为中医药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但在具体操作层面还有待进一步强化制度设计支撑。如在中药院内制剂销售和流通环节,应出台有关政策,为流通使用松绑,允许省域间跨省使用,降低准入门槛,扩大服务半径,拉动产业发展,让确有疗效的院内制剂造福更多群众。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艾力更·依明巴海莅临开封市中医院开展《中医药法》执法检查)

  强化医保政策支撑

  在最近出台的《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指出“鼓励各地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中医在疾病诊疗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规律与特点。中医病名存在“一病多名,多病同名”的现象,中医病名偏少,难以与西医病名相对应。以西医为基础的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医保付费方式,同中医的特点并不能很好的匹配。因此,在医保支付方式上,需要根据中医医疗服务自身特点,聚焦临床需要、合理诊治、适宜技术,形成管用高效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机制,将符合条件的院内制剂、中药饮片、中医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对中医医疗机构的调整系数进行倾斜支持。

  强化中医人才支撑

  中医药人才是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我们要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中医药教育整体水平。坚持和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把师承教育贯穿于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大力培养中医药人才,为健康中国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其中,开封市中医院在此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如刘学勤、庞国明、陈五一、闫镛先后成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庞国明于2022年获评“全国名中医”,在他们的言传身教下,培养了一批爱中医、精中医、用中医的中医药人才。

  但是,中医药人才整体缺乏情况严重,制约了中医药事业发展。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年末,全国中医药卫生人员总数82.9万人,仅占全国卫生技术人员的16.5%。从数据可以看出,中医人才培养较之西医有明显的差距。

  河南是中医药文化重要发祥地,中医药工作在河南率先实现突破是河南中医药界及相关部门共同的责任和使命,如何释放政策活力,尽快实现四个方面的“硬支撑”,将成为中医药实现新一轮传承创新的“起飞坪”。

编辑:刘明   审核:荣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