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关于近期国(境)外人员入峡有关事项的通告
三门峡市关于近期国(境)外人员入峡有关事项的通告
近期,我国我省多地出现了数十起国(境)外输入病例,一些入境人员故意隐瞒病情、接触史、旅行史,不仅対个人和家庭健康产生直接危险,也造成了疫情传播和区域性不稳定风险,严重破坏和影响了原本趋于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针对我市近期国(境)外入峡人员不断増加新情况,为汲取教训,防范未然,保持我市疫情防控持续安宁的好形势和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好局面,现通告如下:
一、国(境)外入峡人员必须及时报告并如实填报信息
(一)及时报告。目前已入峡国(境)外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即日起,国(境)外即将入峡人员的直接关联人(亲属、邀请人、工作单位负责人等,以下简称直接关联人)必须在回国前2天进行报告;入峡后,本人或关联人必须当日内报告。报告方式:向社区(村)、单位报告,并当日内逐级上报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二)如实填报信息。国(境)外入峡人员要通过扫码(附后)及时填报相关信息(已入峡的由本人扫码填报,即将入峡的由直接关联人通知其入峡前扫码填报)。
二、做好主动防疫
实行封闭接送和必须隔离制度。国(境)外入峡人员下飞机或下高铁由直接联系人负责专车接送。在返程途中和返峡后,要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要第一时间就诊,切勿隐瞒病情或接触史,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法律责任
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隐瞒国(境)外旅居史、不及时报告,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严重传播风险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倡全市广大群众相互监督,主动向社区或通过市长热线12345进行反映新情况。
三门峡市推进复工复产暨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2日
来源:三门峡市推进复工复产暨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刘明 审核: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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