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公立医院开展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解读
一、出台背景
托育服务是生命全周期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普惠托育服务工作,先后印发了多个文件,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多个部门,也以单独或联合发文的形式,大力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当前,河南省存在着群众托育需求大,普惠托育率较低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特别是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具有职工工作任务重,年轻女性职工数量多,托育需求大等特点。为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省公立医院开展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五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主要明确工作意义和工作目的。即:推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单位或联合相关单位举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持续提高医疗卫生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以人文关怀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要求医疗机构要结合实际,大力开展符合自身特点的婴幼儿托育服务。
第二部分是基本原则。有三个原则,第一个是普惠导向原则,明确普惠性、福利性是公立医院办托育的基本属性。第二个是因地制宜原则,各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各自不同情况,量力而行,按需设托,给予医疗机构充分灵活机动空间。第三个是安全健康原则,明确把婴幼儿安全和健康摆在最为突出的位置,这是医疗机构开展托育服务最重要底线。
第三部分是建设任务。首先明确试点先行,要求职工人数在2500人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先行试点建设普惠托育机构。其次是合理规划,明确医疗机构要合理确定拟建托育机构规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服务。第三是有序推进,明确各医疗机构应在2023年内实现项目筹备或开工,2024年基本形成具有示范效应、卫生健康系统特色的托育服务。
第四部分是工作要求。一是符合标准规范。二是加强医育结合。三是加强运营管理。四是强化示范引领。五是加快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六是落实登记备案。
第五部分是组织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政策保障。三是强化经费支持。四是强化督导考核。
三、贯彻落实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政策保障,细化工作方案,制定项目清单,大力推动公立医院办托育政策取得积极成效。各医疗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推进。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动和引领当地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加强组织协调、宣传解读和督导调研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推动《通知》各项要求落实见效。
编辑:刘明 审核:荣强
- 上一篇
2023年8月河南省法定传染病疫情概况
2023年8月(2023年8月1日零时至8月31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46871例,死亡155例,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下一篇
豫卫人口〔2023〕10号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普惠托育机构建设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南阳市中医药发展局,航空港区教文卫体局,省直各医疗机构: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有关要求,推动医疗机构利用自有资金和场所为职工提供普惠性福利性托育服务,使医疗卫生职工享受“身边的托育服务”,解除生育养育后顾之忧,弘扬卫生健康文化,营造良好尊医重卫氛围,探索推进我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的新路径,拓宽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渠道,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公立医院开展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设试点工作,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相关文章
- 《河南省突发事件医疗应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 豫卫应急〔2024〕13号河南省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 关于开展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 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大型(大宗)医用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大型(大宗)医用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4-8岁孩子需补种脊灰疫苗,免费!
- 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师电子化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出生缺陷相关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 2024年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预算公开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国家临床专科能力评估办法(试行)》